山东工商学院机关党委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规章制度>>正文

机关党员发展流程及要求(试行)

2016年11月24日 11:12  点击:[ ]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机关委员会

   

  

机关党员发展流程及要求

(试行)

   

阶段

主要流程及要求

申请

1.自愿提出

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者自愿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在一个月内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进行教育和鼓励。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及管理

2.确定入党

积极分子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由所在党总支负责,组织群众代表和所在支部的全体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产生。

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由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交机关党委审查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审核合格后,各支部要及时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相关信息录入学校党员管理系统。

3.指派培养

联系人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培养联系人,并负责对其进行考核写实工作。

4.建立申请

人档案

建立申请人档案,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5.开展教育

培养和考察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加强教育培养和管理,全面掌握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材料一般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汇报;联系人写的积极分子表现情况;党组织定期对他们的分析意见等。

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1年以上时间的培养考察。

列为发展对象及管理

6.列为发展对象

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提交机关党委审查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发展对象的情况应当按要求以书面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公示。

未在学校党员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不得列为发展对象。

7.确定入党介绍人

为了使党组织更好地了解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党章规定,发展党员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这对于保证党员质量有着重要作用。入党介绍人一般由联系人担任,也可以由党组织指定其他党员担任。

8.政治审查

按要求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凡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9.培训培养

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培养。发展对象必须有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党课集中培训的经历,并取得党课结业证。没有经过党课培训、党课培训考试不合格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预备党员接收及管理

10.预审

接收预备党员应当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支部委员会应当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将有关材料报机关党委审议。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党委预审。

预审需申报材料有:(1)入党申请书;(2)思想汇报;(3)基层团组织“推优”意见;(4)《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5)政审材料;(6)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期间对发展对象反映情况的原始材料或记录以及其他书面材料;(7)党校结业证书。

学校党委审查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1.填写《入党志愿书》

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前,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的教育,将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的目的和意义、填写内容和要求作详细说明。

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

12.支部大会的会前准备

党支委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一般要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由党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3)召开党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

4)经党支委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党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3.召开支部大会

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宣读《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党支委会(一般是书记或组织委员)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4)发展对象回避。

5)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发展对象表明自己的态度。

8)党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9)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支部大会决议主要包括:发展对象的主要表现;应到会和实际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人数;表决结果;通过决议的日期;支部书记签名。

10)党支部应当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写入《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一并报机关党委审查并签署审议意见。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查并提交学校党委审批。

14.派人谈话

党组织派人谈话时间放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后、学校党委审批之前这段时间内进行。

15.党委审批

谈话后,由机关党委将发展对象《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等材料及时报党委组织部,由学校党委审批。

入党日期为支部大会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日期。

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退回党支部保管。

16.入党宣誓仪式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入党宣誓仪式时间应该在上级党委审批后,预备党员预备期间进行。

17.培训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期限至少一年。党支部应每半年对预备党员进行至少一次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

按要求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由党支部统一保存。

预备党员转正

18.预备党员转正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一年后,党支部应按时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报党委组织部提请校党委批准。

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1)本人向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2)党小组提出意见;(3)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4)支部委员会审查;(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6)报上级党委审批。

预备党员转正后,党支部应当及时将《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和培养教育考察材料做好归档工作。

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号)

《中共山东工商学院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细则》(党发〔201430号)

     

                                机关党委     

                               2016年11月18日

上一条:机关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流程及要求(试行) 下一条:关于规范机关“党员活动日”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

关闭